为切实做好我院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,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,在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的基础上,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:
一、复试原则
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、发展前景、自身特色,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。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勿滥”的原则。
二、复试基本分数线
复试基本分数线:外语:55,其它科目:60分.
三、复试内容和形式
1、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: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。
2、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、科研成果、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、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(PPT.形式)。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,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,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。
3、综合素质测试: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、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、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。面试时间30分钟。
4、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、跨一级学科考生按《武汉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》的规定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,考试时间为2小时,满分100分。
四、成绩核算与录取
总评成绩 = 【 初试总分÷3】×60% +复试成绩×40%
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(初试和复试加权)是录取与否的依据,学院将根据招生指标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5%,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25%,综合面试成绩占50 %。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。
同等学力、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,但不及格不予录取。
复试时复试小组具有一票否决权。
五、复试安排
报到时间:5月15日上午。
报到地点:物理学院大楼二楼教学科研办公室。
报到手续及报考资格审查: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,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:
1、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2、 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)及复印件;
3、 准考证;
4、 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红章)。
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复试结束后,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。复试费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。
面试时间:5月16日。
面试地点:物理学院大楼。
六、体检:
我院复试考生(含硕博连读生及提前攻博生)体检时间、要求见研究生院网上通知,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。
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
2009年4月30日